连续经营 3 年以上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企业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主营业 务收入占比高于 70%、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企业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
营收 1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占比均不低于 3%;营收 5000 万元—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占比均不 低于 6%;营收 5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 2 年新增股权 融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 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 总额 3000 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50%以上。
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省级以上研发 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