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详细攻略条件如下:
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申请单位需要具备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所需材料:
申请表格: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等。
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经营场所证明:提供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企业章程:提供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申请人资质证明:提供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证明,如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等。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以到长沙市广电局官网查询详细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难点主要集中在业务发展报告的撰写上。业务发展报告需要专业的人士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的一些要点、规则去撰写,只有通过审批,才能获得许可证。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公司必须为纯内资设立登记,不能含有任何形式的中外合资成分,公司股东中不能有外籍人士;公司注册资金方面不再要求300万的准入限制,对公司设立类型也没有限制,但需要具备适应业务发展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资金;广播电视专业或影视制作专业的从业人员至少需要三名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办理难度和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在进行申请前,建议仔细了解当地广电部门的具体要求,或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