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美术作品登记版权保护申请材料撰写常见问题,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有经验的福建助游
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
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2、作品登记3、版权代理4、权利保证书5、作品创作说明书
法人作品:1、营业执照复印件(A4) 2、身份证复印件(A4)非法人单位:身份证复印件(A4)、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美术作品登记应提交155*115(mm)作品复印件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