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运货物应提交的资料
1、原始的进出口报关单;
2、退运协议及合同;
3、因质量不合格因申请退运出口的,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
检疫部出示的品质检验检疫证书或与之有同等效力的机构出示的证明正本;
4、其他必要时需提供的单证(如外汇核销单己核或未核证明、进口付汇
联或出口结汇联、货物征免税证明等)
二、加工贸易项下的退运货物,包括来料料件退换、进料料件退换、来
料料件复出、进料料件复出、来料成品退换、进料成品退换、来料成品复出、
进料成品复出。其审批程序参照一般贸易项下的退运货物。
-般贸易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因质量不符、延误交货等原因需退运进口的,由
企业向现场海关
提出申请,经现场海关三级审批后办理退运货物进口手续。
退运报关操作流程:
1、审核资料,检查资料是否有缺失或有错误
2、货物到港-换单(提单换提货单)
3、提交资料给所属口岸中检公司-中检公司受理-中检下场看货-出中检证书
4、携中检证书以及所有资料提交给海关审核-海关允许退运
5、报关-报检
6、查货
7、放行-提货
8、商检调离
以上是退运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操作流程,以下是退运需要注意的地方:
1、货物必须是由于质量问题才可按照退运方式回来,若是因为国外弃货,国外清不了关,均不可按照退运
2、退运需要在出口一年内退回,若是退运返修,则无时间限制,但需在进境六个月内复出口,若在此时间内不能复出口,需提前向海关延期
3、若退回货物为原始多次出口拼在一起的的货物,则需提供原始每一次出口的报关单证以及报关单和放行条
4、退运货物的数量,重量,不可超出原始出口的数量和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