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办理指南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那么如何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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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5、房屋所有权证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和信息系统清单
7、经办人身份证明或社保卡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9、劳务派遣协议文本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经办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接收材料凭证》、《受理决定书》,给予办理;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办理结果:
《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
二、审查
办理人:事项经办人员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八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符合条件的报上一级审批
三、决定
办理人:审批负责人员
根据审核结论签发意见
向审批对象发放审批结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