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方通信业务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国内多方通信业务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包含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2、法人股东身份证(企业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三名人员近期一个月shebao证明
4、法人手机号、邮箱、公司座机以及三名shebao人员的手机号、邮箱等
5、其他各类需要签署的承诺书
适用行业或好处:
多方会议、多方可视会议、多方互联网视频会议,还是互联网、网络、多人语音即时通信等业务
有效期:5 年
什么是国内多方通信业务?
国内多方通信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包括国内多方会议服务业务、国内可视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企业在开展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不管是多方会议、多方可视会议、多方互联网视频会议,还是互联网、网络、多人语音即时通信等业务,都需要办理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