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出口配额管理的货物有17种,详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1第50号公布的202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其中,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分配的出口配额货物包括小麦、玉米、大米、煤炭、棉花5种;由商务部负责分配的出口配额货物包括活牛(输往港澳)、活猪(输往港澳)、活鸡(输往香港)、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药料用人工种植麻黄草、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原油、成品油(不含润滑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锯材12种。出口上述货物,需先向发展改革委或商务部申请获得配额后,再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为出口许可证),持出口许可证按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因目前未实施进口配额措施,没有属于进口配额管理的货物,本指南仅提供出口配额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