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跨国公司经理签证和EB1C 绿卡申请条件

   2023-12-13 210

  L-1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L-1签证,法律允许这个申请人的家属随行(配偶和21岁以下孩子)。开始时,中国母公司必须投资于30万左右美元到美国分公司,美国分公司必须雇佣有美国身份的员工2人。另加申请人。必须在商业区或工业区租办公室。中国母公司必须有25名以上的员工,和一定的利润,有资金来开分公司。因为国外母公司实力不够,被移民局否决的案例也有。因为现在到美国来开分公司的大小老板,经理多有。实力参差不齐。


  L-1签证有很多优势,可多次进出美国。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申请和批准时间短,第.一次申请蕞快3个月可以获得签证。L1签证者经理及主管级人员蕞长可获准在美停留七年,L-1B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不可超过五年。


  L-1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2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2002年新的法律还允许L-1的配偶L-2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L1的配偶L2可以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持有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工作移民的方式(EB1C)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目前通过这种方法1-2年可以得到绿永.久绿卡。目前中国大陆投资移民的客户起码要等代7-8年才能得到一个2年有条件绿卡。所以2017年开始大批大陆申请人转向L 1和EB1C绿卡。估计将来绿卡的排期也会越来越久。.


  中国大陆来美国申请L1身份者众多,但也有一些案子遭到移民局的否决,是因为申请人和律师没有做全面的规划。客户有些条件不具备.也有是因为关于申请人过去的工作历史,在申请L1时和申请人以前申请商务,旅游签证时填的工作单位和工作职位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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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L-1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
 
标签: 商务服务,签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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