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体废物的安全填埋场属全封闭型,该技术填埋采用“先地下,后地上”的方法,当地下填埋库全部填满后再实施地上部分的填埋。固体废物经预处理后,由专用运输工具送至填埋场,经卸料斗用溜槽输送到填埋部位,再用推土机摊开推平,压路机分层压实,单层的压实厚度为1.0~1.5m,中间覆盖土层的厚度为0.1~0.3m。我国已建成数个垃圾填埋场和简易危险废物填埋场,但其绝大多数达不到国际卫生填埋标准和安全填埋标准,大部分的固体废物是在较低水平下处置的,如没有防渗设施的填埋和没有尾气处理的分焚烧等,非常容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2.2焚烧处理技术。
固体废物的焚烧处理,是一种高温分解和高热氧化的过程,可燃固体废物在充分供氧的条件下,发生燃烧反应,使其氧化分解,转化为气态物质(CO2和水)和不可燃的固态残渣,同时焚烧产生的热量在余热锅炉中被回收利用用来发电或供热。从而达到减容、去除毒性和回收能源的目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经过焚烧,固体废物的体积可减少80%~90%,新型的焚烧装置可使焚烧后的废物体积只有原来体积的5%甚至更少。
一般而言,有机物均具有可燃性,所以都可以进行焚烧处理,而不适合于焚烧处理的废物种类比较少的,如有机成分含量特别低的废物、易燃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都不能采用焚烧处理。适合焚烧处理的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医院废物、制药废物、农药废物、精(蒸)馏残渣、废漆渣、含酚废物和含卤素、硫、磷、氮化合物的有机废物、被有害化学物质污染的固体废物(如土壤)或废液等、城市生活垃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