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EPS消防应急电源EPS-19KW集中照明智能配电箱
EPS应急电源是根据消防设施、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等一级负荷供电设备需要而设计生产。产品由互投装置、全自动充电机 模块式逆变电源、变压器、面电装置及蓄电池组等组成,安装形式及备用时间
消防应急电源分为落地式,壁挂式,嵌入式三种类型,用户可根据不同使用环境选择备用时间为90分钟(国标型),并可按照客户实际要求,延长配置备用时间。
单相 EPS应急电源 常见规格
主要有0.5KW、1KW、1.5KW、2KW、3KW、4KW、5KW、6KW、7KW、8KW、9KW、10KW等多种消防应急电源规格.
相 EPS应急电源 常见规格
主22KW3KW,3.7KW5.5KW,7.5KW,11KW 15KW 185KW, 22KW 25KW 30KW 37KW 45KW,55KW, 75KW,93KW 100KW,110KW, 132KW. 160KW.180KW200KW等多种消防应急电源规格。
1、EPS应急电源用于带应急灯具负载时:
(1)当负载为电子镇流器日光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电子镇流器日光灯功率和×1.1倍。
(2)当负载为电感镇流器日光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电感镇流器日光灯功率和×1.5倍。
(3)当负载为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na灯,EPS容量计算方法:EPS容量=金属卤化物灯或金属na灯功率和×1.6倍。
2、当用于带混合负载EPS应急电源时,EPS容量的计算方法:
(1)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同时启动时,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变频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软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2.5+星三角启动机功率之和×3+直接启动电动机之和×5倍
(2)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都分别单台启动时9不是同时启动),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各个电动机功率之和,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上述电动机中直接启动的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7。
※ 星三角启动的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4。
※ 软启动的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3。
※ 变频启动的的单台电动功率不大于EPS的容量。
※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上述条件中的数调整EPS的容量,电动机启动时的顺序为直接启动在先,其次是星三角的启动,有软启动的再启动,是变频启动的再启动。
(3)当EPS带混合负载时EPS应遵循如下原则:
EPS容量=所有负载总功率之和,但必须中以下六条件,若不满足,再按照其中的容量确定EPS容量。
※ 负载中直接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7。
※ 负载中星三角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4。
※ 负载中软启动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3。
※ 负载中变频启动同时启动电动机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 同时启动的电动机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电动机功率容量=直接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x5+星三角同时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x3+软启动同时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x2.5+变频启动且同时启动的电动机总功率
若电动机前后启动时间相差大于1分钟均不视为同时启动。
※ 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含非电动机负载)的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的容量。
同时启动的所有负载的功率之和=同时启动的非电动机总功率×功率因数+电动机当量总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