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后要交哪些税?(海南核定征收代办)
个体工商户要缴纳哪些税?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这些税费:
1、增值税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2023年第1号文,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可总结为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三大变化,具体如下:
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此优惠3%征收率的可以享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附加税费
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