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测试依据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科技成果鉴定测试结果对申报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的技术鉴定依据、企业申请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项目验收》、《科技成果鉴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首版次软件产品评定》、《创新产品评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提供的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有力的证明。
为软件企业全面度量产品质量并查找软件功能和性能缺陷,从而为软件企业技术成果提供证明,为软件产品市场拓展加分。
合肥市“三新”产品是指在合肥市研发、生产,经过创新,主要技术指标国际先进或能够替代进口保障供应链安全,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较好的产品。
近日,合肥市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合肥市第二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工作的通知》,开展2023年合肥市第二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备案申报工作。
一、认定条件
申请合肥市“三新”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注册在合肥市内,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请单位及产品符合合肥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3.申请单位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请产品具备首创性(主要包括基础原理首创、核心技术首创、产品功能首创三类)或可替代进口,质量可靠;
5.申请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具备较好的经济效益,市场前景较好。
6.已纳入《合肥市“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中的产品不再纳入本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
1.《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申请书》;
2.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3.国家和省及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符合规定及要求的材料文件;
4.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查新报告或相关证书等;
5.其他可提供的材料,包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产品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或专家论证意见、研发购置设备或技术交易合同(发票)、依托申报产品形成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企业标准等。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区科技部门)。
2.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组织开展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荐汇总表》(附件2),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本办法对县区科技部门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经研究及公示无异议,并报中共合肥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同意后,纳入《合肥市“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
四、本次认定申报县区科技部门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温馨提示:
如企业申报产品为人工智能的软件或系统,“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建议联系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
2023年合肥市第二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已经开始,腾创实验室(广州)有限公司期待与您合作,为您出具为您的公正、合规的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我们期待您的产品通过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获得应有的认可和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