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电解质内标液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型式)检验报告、环保和卫生证明等。
将所有资料报送至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审查部。
审查部自汇总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审查,并分产品按东、中、西部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审查部完成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议批准,最终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