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有正规的经营场所与存储场所,且面积符合相关规定;
2、质量负责人具备相应的学|i或者职称;
3、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设施与设备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和毕业证原件。
3、质量管理人或主管检验师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或职称证明原件、简历、离职证明等。
4、办公室、库房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5、公司座机,邮箱,手机,公章,经营范围。
6、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采购、销售、库管人员二甲以
上医院体检报告(三类需要)
7、医疗器械进销存软件(三类需要)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适用的范围:
销售或进出口三类医疗器械,例如:呼吸机、体外诊断试剂、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放射治疗设备、磁共振成像设备等。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企业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企业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