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盟连锁店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流程介绍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申报资料
(一)商业服务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所有被许可人的店面遍布状况。
(三)许可人的销售市场策划书。
(四)公司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别的行为主体行政许可证实。
(五)与特许经营主题活动有关的专利权、专利以及他运营資源的注册证书。
(六)合乎《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要求的证明资料。
(七)与中国境内的被许可人签订的di一份特许经营合同书。
(八)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九)许可经营操作指南的文件目录(须标明每一章节目录的页码与指南的总页码,针对在许可系统软件內部互联网上出示该类指南的,须出示可能的复印页码)。
(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准许即可进行特许经营的商品与服务项目,须递交有关主管机构的准许文档。外国投资公司理应递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业务范围中理应包含『以特许经营方法从业大型活动』新项目。
(十一)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许可人服务承诺。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基本条件
1、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2、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3、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4、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5号)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shou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产品服务分类及介绍
1、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申请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2、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变更是指变更原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中的特许人的工商登记信息、经营资源信息、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发布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