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注销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4、清算报告,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公司批准机关备案或确认,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7、设有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
8、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销证明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
9、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还需提交人民法院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目前,在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只规定了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注销登记的收费标准,各地收费有所不同,可以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