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IRAQ)使馆出口报关单加签巴西驻华使馆明确划分使馆加签业务受理领区
巴西驻华使馆告,即日起,江浙沪皖鲁五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上海总使馆加签,闽粤桂琼湘滇贵七省出具的文书送巴西驻广州总使馆加签,使馆不再加签来自上述区域的文书。望广大企业遵照执行。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加签。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送科威特使馆的产地证及Invoice的使馆加签需提交白色产地证;送叙利亚驻北京使馆的使馆加签的产地证及Invoice上须加打“货物不靠以色列港口”的文字说明。
办-理泰国使馆加签的涉外商业文件需附有泰语译文。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发票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加签。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伊拉克(IRAQ)使馆出口报关单加签,伊拉克(IRAQ)使馆出口报关单加签 巴西驻华使馆明确划分使馆加签业务受理领区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加签。
办-理泰国使馆加签的涉外商业文件需附有泰语译文。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诺性、限制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