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粤港两地车牌怎么看办理时间?
在指标申办条件不变的基础上,即日起,我局对投资类粤港澳商务车指标(包括香港入境商务车、澳门入境商务车及内地出港商务车)的申请实行按纳税额等进行量化计分,由系统自动计分并按通行口岸分别由高至低排序,每月按排序审核发放指标,并对计分、排序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量化计分办法
申办投资类粤港澳商务车指标时(申办流程附后),符合当前申办条件且完成网上受理的申请,按照以下项目和标准进行计分、排序。
(一)计分项目
计分项目包括纳税计分、排队时长计分2项。
计算公式:总计分=纳税计分+排队时长计分。
(二)计分标准
1.纳税计分。完成网上受理的申请,按申请人在受理当年年度内及之前5个年度的纳税额进行累加,纳税额每满5000元(含)人民币计0.1分。申请人后续增加纳税额的,一并累加计算。
如:申请人在2022年度完成网上受理,其自2017年以来的所有纳税额均可累加计算,以此类推。在未收到现场核验资料的通知前,纳税额及凭证由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申办页面内进行补录、修改。
2.排队时长计分。申请人完成网上受理后即开始按照纳税计分进行排序,在等待现场核验资料的通知期间,该申请每排队1个自然月计0.1分,不满1个自然月的按1个自然月计算。
如:2022年1月份申请人完成网上受理时,排队时长计0.1分,2022年2月份该申请的排队时长计0.2分,2022年3月份该申请的排队时长计0.3分,以此类推。
二、公开公示事项
已完成网上受理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申请的计分分数、排序、办理状态等。我局每月公示申请的计分分数、预计办理时间、获批名单。
预计办理时间以月为单位,将根据申请的实时排序变化情况及当月指标情况动态调整。
三、注意事项
每月公示可现场核验资料及获批的申请后,我局将向相关申请人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因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不齐、超过有效期或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核查的,申请办理时间视申请人补齐有效证明资料及问题核查情况最终确定。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原有通告(公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致电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