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Q :注册名是否可与注销的公司相同?
A:已注销公司会有遗留问题,出于对新企业的保护,避免引起误会与债务纠纷,工商局一般不允通过。
6. Q:从业人数能否不填写人员?
A:至少需要 1 人,从业人员只作为参考资料,与该人员实际是否在公司任职并无影响。
7. Q:非实际使用的地址注册后会有什么影响?
A : 无法签收公函,公司被工商局列入异常名单。(公函内没有内容,只是测试能否签收)
8. Q:公司注册完成后一般需要刻哪些章?
A : 公章(法定名称章)、财务章、发票章、私章。前三个需经过公安局备案。
9. Q:初始投入资金少,是否注册资本需填写实际金额?
A : 初始投入资金与注册资本无关,现注册资本为认缴制,待承诺出资缴纳期到来之前将所认缴的出资到位即可。除非特殊情况,工商局不做实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