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珠澳大桥两地牌照办理条件
1.粤Z牌照香港内地
对海外投资者在广东省投资的,3年内(包括申办年度)累计缴纳的税款超过10万元的,契约期间,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证;累计缴税额50万元以上者,第二辆给予办理;累计纳税超过一百万元的,准予办理第三辆。
2.内地香港FV车牌牌照。
经广东省批准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请年)累计纳税100万元以上,可申请内地大桥商用车指标。已经申请其他口岸的内地企业不受限制,仍然可以提出申请。
另外,在下列情形下,可以申请两地牌照的港珠澳大桥:
1.投资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录的香港企业;
2.香港居民在广东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捐款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担任全国、广东省市(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香港政协委员。
二、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粤港澳机动车与驾驶员驾驶汽车业务申请表》
2.香港、澳门、台湾投资企业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收据》;
3.营业执照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4.完税凭证;
5.投资者登记文件;
6.机动车登记文件;
7.驾驶员证件;
8.汽车行驶时,其倾角是左45度。大小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张,近期正面无冠白底1寸大的彩色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