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核名条件及注册要求
国家局核名条件及注册要求
国家局核名是指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过程中,直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核准,无行政区划限制。此类名称具有广泛性和无地域性特点。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成立的企业,只要满足此条件,都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
国家局核名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2.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 不含行政区划的。 不含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后,在国家局授权的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登记注册。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2. 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如:大地有限公司; 3.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 此外,还有无行业企业名称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加中国等类型的核名。
国家局核名的条件包括:
1. 申请者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者经济组织;
2. 企业或组织要有固定经营场所,并经过工商登记备案;
3. 企业或组织的名称、商标名称、域名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4. 企业或组织申请的名称、商标名称、域名等必须符合商业规则,不得与同类企业或组织的名称、商标名称、域名等造成混淆;
5. 申请者应遵守行业规范和道德标准,诚实守信;
6. 申请者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资质,未被列入不良信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