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企业申请、增项申请工程勘察、gongchengshejizizhi,其申请资质等级高不超过乙级,且不考核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绩。已具备shigongzizhi的企业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勘察、gongchengshejizizhi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其申请资质等级高不超过其现有shigongzizhi等级。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条件。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办理。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企业在领取新的工程勘察
gongchengshejizizhi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工程勘察、gongchengshejizizhi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