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核准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一)境外投资项目变更申报文件。
(二)附具以下文件:
(1)拟增加投资主体的: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②该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③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该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该投资主体非企业的除外)④最新经审计的该投资主体财务报表(该投资主体是境内自然人的除外)⑤该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⑥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⑦证明该投资主体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⑧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2)拟减少投资主体的: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②该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③该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④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⑤因减少某个投资主体而造成其他投资主体出资额增加的,增加出资额的投资主体还应提供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⑥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3)拟变更投资地点: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③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④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4)拟变更主要内容和规模: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③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④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5)拟变更中方投资额: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②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③中外方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④拟增加中方投资额的,还应提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⑤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6)拟变更其他重要事项:根据情况附送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