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是一种能够承受压力的密闭容器。压力容器的用途极为广泛,它在工业、民用等许多部门以及科学研究的许多领域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按照新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划分,先按介质划分为第1组介质和第2组介质,然后再按照压力和容积划分类别Ⅰ类,Ⅱ类,Ⅲ类。在我国,压力容器已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未取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进口。反之,如果我国的压力设备要出口到俄罗斯等海关联盟国家,也是必须要进行压力设备EAC认证法规TR CU(CUTR)032/2013的。那么,压力设备EAC认证法规TR CU(CUTR)032/2013涵盖哪些范围呢?
压力设备EAC认证法规TR CU(CUTR)032/2013涵盖范围:
1、压力超过 0.05 MPa 的液体和气体容器
2、设计用于生产温度超过 110 摄氏度的热水的锅炉,或超压超过 0.05 兆帕的蒸汽,以及火焰加热容器
3、管道允许工作压力大于 0.05 MPa,公称直径大于 25,用于气体,蒸汽和液体
4、设备(装配单元)及其部件的元件,设计用于放置在设备上并承受压力的影响
5、公称直径大于 25 且允许工作压力大于 0.05 MPa 的液体和气体阀门
6、指示和安全装置
7、压力室(单一医疗除外)
8、安全装置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