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在哪里申请?
凡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产品标准进行备案,对其产品执行标准进行登记。
企业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企业产品标准制定后30日内,按规定报工商登记的同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安全卫生要求的重要产品和企业产品标准必须报省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备案。具体目录由省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并公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在2个月内向受理登记的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变更:
1.增加了将要执行的产品标准;
2.已实施的标准被修订或废止;
3、企业标准的执行超过规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