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企业海外投资外汇登记相关问题

   2023-11-10 200

境外投资备案外汇登记问题:

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之后,然后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2015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文)(以下简称《外汇13号文》)开始实施。13号文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行政审批,改由银行按照《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因此,自2015年6月1日起,外汇局不再负责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事项,而只是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企业可自行选择注册地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企业完成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后,再办理后续直接投资相关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业务(含利润、红利汇出或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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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居民个人以其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的,应根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13号,下称“13号文”)的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提交的具体材料可参考13号文所附《操作指引》“2.5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补)登记”的相关内容。根据37号文的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同时,根据13号文的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直接到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注册地办理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手续。但在办理登记之前,除支付(含境外支付)特殊目的公司注册费用外,若境内居民个人对该特殊目的公司已发生其他出资(含境外出资)行为。

核心提示:境外投资备案
 
标签: 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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