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及检验,运输
从国外发危险品到南沙进口清关需要注意什么问题?3-9类的危险品有哪些是不能进的?南沙海关对货物包装和标签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危险品清关单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南沙港进口危险品检验的模式为“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危险化学品属性及其危险货物包装类型,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分类设定检验的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之前南沙新港口岸的危化品主要集中于口岸统一查验,极少部分流转目的地查验,改革后增加了目的地查验几率,这增加了企业可操作困难及成本,所以从南沙港进口危险品需要注意这个问题。
南沙港进口危险品清关一般需要哪些单证?
1.提单、合同
2.INVOICE、装箱单
3.鉴定报告(如有)
4.企业符合性声明
5.是否添加稳定剂声明
6.MSDS中文翻译件
7.中文危险品标签(中文GHS标签)
南沙港进口危险品化学品单证需要注意的问题:
1、首先是MSDS,化工产品基本都有此份MSDS,中文名称是安全数据表,从MSDS我们可以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是危险品,属于几类危险品,UN号 ,基本成分含量。大部分进口的都是英文版的,进口之前还需提供中文版的MSDS
2、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部分港口有强制要求此份报告,部分则无需提供,当然第一次进口我们建议还是提前办理鉴定报告,如果是新的产品,而且查验关员如果对MSDS和标签有疑问,还有可能抽样办理鉴定报告。这样一来就耽误的通关放行的时效。所以建议第一次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提前办理此份报告。
3、以上两点应该很多进口企业都清楚,但是有些企业第一次进口化学危险品会忘记加贴危险品中文公式标签,中文公式标签在进口之前一定要加贴好,到港后查验若无标签需要整改,整改不仅耗时间,而且会增加不必要的费用。我司化工部在对每个危险品进口企业都会提前告知叮嘱,也可代理客户设计中文公式标签和审核。
进口危险品相对进口其他普通货物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目前广州南沙口岸对于所有的危险品都要求按照法检申报,也是目前需要****商检查验的货物之一。
进口危险品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三)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四)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包装类别如何填写?
报关单“危险货物信息”栏中的“包装类别”应填写安全数据单的第十四项运输信息中的包装类别。对于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无需填写。
注 “包装UN标记”中的“X,Y,Z”分别对应包装类别的“一类,二类,三类”。
注意:
①此处为安全数据单上的包装类别,不是实际的包装类别。
②“货物属性” 选择“散装危险化学品” 的不需填写。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如何填写?
可以在安全数据单第十四项中查询,如下图联合国编码为3470。
3.资料要求
除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外,应在进口报关单上传以下随附单据,需录入商品项号对应关系。
1) 企业符合性声明(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2) 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
3) 危险公示标签(应为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无需上传)
4) 安全数据单(应为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的规范填写
01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品名”栏对应名称,申报时可根据进出口商品的品名、别名和CAS号检索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