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众多的婚姻案例总结
家庭主妇是最容易被抛弃的一群人
一姐妹结婚二十二年
做了二十二年
家庭主妇
孩子在读高三
男人自己搬出去住一年了
多次提出离婚
现在不回家
不给她钱
男人每月工资六千多
一分见不着
但按时给孩子一千的生活费
姐妹痛苦愤恨
说男人抛弃妻子
自己遭受了天大的委屈
我说
姐们儿
你的婚姻问题跟得了感冒一样
不用看医生就可自愈
姐妹还觉得我不能懂
他这天大的痛苦
咱们举个简单的例子讲
你的手指头感染腐烂了
去找医生
他说没啥事儿
截了就行了
您就觉得人家不能给你修复
救不了你
那就是医生的错喽
很简单的道理
男人提出离婚
就是因为你们的婚姻对他来说
没价值了
在您身上也没有值得他
珍惜和留恋的东西了
孩子长大了
也用不着您这位尽心安全的保姆了
下岗实属正常
结婚证只是证明你俩在一起合法不合法
没有规定
必须在一起到死
你有爱他的权利
他也有不爱你
去爱别人的权利
感情爱谁谁
法律只是保障你们的共同财产
能够依法分割
共同生的孩子能有人抚养
再次提醒各位姐妹们
千万不要做家庭主妇
不信你试试
不挣钱就会被认定为您没有价值
每个月给您三千块养两个孩子
还得问您钱都去哪儿了
最后还会说
十几年都是老子养着你
也有小妹
男人每月给他十来万个零花钱的
这都是个例
第二
千万不要只谈感情
全心付出
必须要有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恰当算计
你不在乎钱
到最后
男人把你算计的连鸡毛都不剩
一小妹儿
结婚十五年
经常从自己娘家拿钱给男人工程周转
现在男人与三同居要离婚
可是他们的公司车房全登记在男人的父母名下
男失信黑名单名
毛线没有
离婚
除了两个孩子
十五年
白玩
相当于用娘家的钱
白养他们全家
第三
没有什么挽回之说
即使男人回来了
你们也回不去了
各自心底都有自己的秘密和提防
想过好就得翻篇
重新开始
我是吴勇勇律师
您的私人法律顾问
关注我,保护你
国时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 ,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秉承规模化、品牌化、化的发展理念,为数以万计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办理婚姻财产、离婚抚养权、婚内出轨、家暴离婚赔偿以及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等案件上万起
多年来代理港澳台离婚以及美日澳等涉外婚姻案件,提供离婚协议起草、海外房产分割、抚养权诉讼等,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广东婚姻财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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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说外面的人……这样的男人,您遇到过吗?
过去协调需要带律师吗
这个是这样的哈
就是我们委不委托律师
实际上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
就是说委托不委托
的衡量标准就是你需不需要
就是如果说只是单纯的离婚呃
没有什么子女抚养权的争争夺
没有那个复杂财产的分配的话呃
你确实可以自己去
因为轮他只是去协调
对吧
就是说开庭之前会有一个调解的过程
那么那边会出调解员或者是审判员
他本身过来就问一问两边的一些情况
问一问情况呢
然后听听各方的意见
然后中间做一定的调解的工作
那么这个呢呃
坦率说
你是不是必须要带着律师律师去呢
带着去肯定效果会更好
因为律师他熟悉法律相关的规定
更了解怎么样去跟法官做一个沟通
这个是有好处的
当然也要根据你自己的经济能力
根据你事情的具体复杂程度
对吧
这个不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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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离婚抚养费律师事务所
对此的解答
以下情形可供参考:
第十三条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第十五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人民确认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告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