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ICP经营许可需要具备的条件及准备材料
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的内资公司。
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ICP每年要年审;网站改版后,不需要重新申请ICP,只要去管理局进行内容变更。
ICP每年年初1-3月份进行年检 有效期5年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申请ICP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注册资金:100万以上;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二)ICP备案登记表。
(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公司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七)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八)网站必须登陆 备案网站管理系统 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