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很多危险化学品,大部分消毒用品,如酒精、碘酒、84消毒液、yi醚,某些香料、香水、油漆、油墨、涂料、树脂、胶黏剂等,危化品安全事关人身财产及社会公共安全,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相对于一般货物,进口危险化学品在进口申报通关有哪些环节和规定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是指容易引起燃烧、、腐蚀、中毒或有放射性的物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采用特殊防护设施与措施的货物。
危险货物包装是指盛装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通常包括容量不超过450升、净重不大于400公斤的包装容器,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大包装)等,另外还包括压力容器、喷雾罐和小型气体容器,便携式罐体和多元气体容器等。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质检总局《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30号)等有关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无论其是否列入《法检目录》均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在进出口时须向申报。
三、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
4.联合国《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简称“GHS制度”)
5.《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简称“TDG法规”)
6.《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系列标准)
什么是危包证
“危包证”是一种俗称,准确的讲是指《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假如“危险货物”是“猛虎”,“危险货物包装”就是“关老虎的笼子”。
“性能检验”就是通过试验检验“笼子(即包装)”结不结实?牢不牢固?能不能关得住“老虎”(危险货物)?能关什么样的老虎(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合格后,出具《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使用鉴定”就是检验企业选择的“笼子”(包装)是否适合这种“老虎”(危险货物)?装老虎(危险货物)的方法对不对?能不能确保长途运输安全?......使用鉴定合格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简称“非危鉴定”或“危特报告” ,是由专项检测实验室签发的证明文件,如果涉危非危的化工品,在报关过程中会需要提供该证书,但是有些口岸报关危险品也需要提供该报告,因为不同口岸办理的该报告的项目不同,所以用途也不同。
一、为什么有些普通化工品需要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有些化工品, 明明是普通化工品, 并且MSDS中都显示不是危险品,但是为什么还需要我们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那是因为这个产品有些是危险品, 有些不是危险品, 所以CIQ代码存在多个代码, 有些代码是危险品, 如果申报为非危险品,则可能需要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
二、为什么危险品也需要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大部分情况是涉危非危险化工品需要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但是由于国家监管变严,口岸政策改变原因,危险品也需要办理,我们能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1.危险品在口岸报关的时候,需要我们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但并不是所有口岸都需要提供,比如说:危险品在广州口岸进口需要提供,危险品在上海口岸不需要提供,具体看口岸政策。
2.危险品在商检调离的时候,查验的人员需要我们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很多口岸以前是口岸直接查验,不用做调离,随着政策的改革,危险品很多都是调离到属地做商检查验,查验的人员就会要我们提供此报告。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的种类
1、上海等口岸报关的化工品, 做非危鉴定, 不需要勾选“GHS”选项, 只是:判断是否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所以检测费较便宜。
2、广州、深圳等口岸, 报关的化学品, 做非危鉴定, 默认勾选“GHS”选项, 除了“判断是否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 还包含了“GHS危险公示标签”、MSDS鉴定, 所以检测费用稍贵。
2020年12月22日,总署发布2020年第129号公告,公布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新要求:
1.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应填报事项及提供资料进行明确;
2.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检时,应提供资料进行明确;
3.进一步明确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包装检验监管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规定,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1);
(二)对需要添加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2);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五)对需要添加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四、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应当保证危险化学品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二)有关公约、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四)总署以及原质检总局的技术规范、标准。
五、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危险公示标签(进口产品应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安全数据单(进口产品应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六、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七、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公路运输及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八、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九、本公告自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同时废止
为保障国门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2020年9月18日,贸易单一窗口在货物申报模块发布系统通知《关于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提醒相关企业对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商品,均应依法向申报。
知识点1
需申报检验的危险化学品范围及申报要点
范围:
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险化学品涉及的HS编码和相应的检验检疫名称也在通知附件中提供)。
申报要点:
出口:出口前应在单一窗口“出境检验检 疫申请”模块申请电子底账,出口报关时应在出口报关整合模块填写电子底账号。
进口:应在“进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申报“检验检疫名称”
知识点2:
进出口企业、货运代理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进口危险化学品
1、进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出口危险化学品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 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对需要添加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知识点3:
申报单证递交电子化
1、已实现联网核查或可互联网查询的,只 进口危险化学品 需录入单证编号,尚未实现联网核查且不能互联网查询的,需上传单证扫描件。
2、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单证,只需录入相关证明材料或单证编号。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向递交的其他证明、声明类材料,只需依法申明持有相关材料。
总结:
凡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商品均应依法申请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出口报关时应向申报电子底账数据,进口报关时必须向申请实施法定检验,否则将可能造成货物运输受阻,影响船期。
由于货物运输对安全的要求非常高,特别是利用客机机腹舱进行货物运输时,因此有些空运货物需要鉴定报告,那么什么是空运鉴定报告?哪些货物必须要提供空运鉴定呢?一句话概括就是指无法获知该货物是否具有隐藏危险性或者无法将其正确的分类识别的货物都需要空运鉴定报告!
什么是空运鉴定
空运鉴定全称叫《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英语叫做Ident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Report for Air Transport of Goods,俗称空运鉴定或鉴定。
哪些货物要提供空运鉴定?
1.带磁性的货物
2.粉末类货物
3.含有液体、气体的货物
4.化工类货物
5.带油性的货物
6.带电池的货物
申请危险化学品检验的说明
一、 流程
填写检验申请单→提交资料和样品→受理报检→资料初审→检测及评估→签发证书。
二、需提交的资料
1. 检验申请单——委托检验业务申请单(危险化学品)
2. 申请人对其货物的成分声明
3. 需审核的中文安全数据单(SDS):正本和电子版
4. 需审核的货物的内外包装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本和电子版
5. 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 自愿委托声明
三、送检样品数量及其管理
1. 送检样品为固体,需100克(如该样品需做固体燃烧速率试验的,需样1kg);
2. 送检样品为液体,需150毫升(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需样2L);
3. 送检样品为气雾罐或烟雾剂,需3~5罐未开启过的全新样品;
4. 不确定送检样品的数量或特别贵重样品时可先与我们联系;
5. 送检样品包装(或瓶)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6. 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申请单备注栏上说明“退样”。
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