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 7 个标准组成:
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固废鉴别报告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HJ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
固废鉴别报告
我们合作的实验室,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鉴别能力和资质。有固废危废鉴别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