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问答(二)

   2023-01-31 3770
核心提示:(五)营养标签标准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衔接。营养标签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他

(五)营养标签标准与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衔接。

营养标签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实施后,其他相关规定与本标准

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准执行。自营养标签标准实施之日,卫生部2007年公布的《食品营养标签管

理规范》即行废止。


(六)营养标签标准与原《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比较。

营养标签标准充分考虑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规定及其实施情况,借鉴了国外的管理经

验,进一步完善了营养标签管理制度,主要是:

1.简化了营养成分分类和标签格式。删除“宜标示的营养成分”分类,调整营养成分标示顺序,

减少对营养标签格式的限制,增加文字表述的基本格式。

2.增加了使用营养强化剂和氢化油要强制性标示相关内容、能量和营养素低于“0”界限值时应标

示“0”等强制性标示要求。

3.删除可选择标示的营养成分铬、钼及其NRV值。

4.简化了允许误差,删除对维生素A、D含量在“强化与非强化食品”中允许误差的差别。

5.适当调整了营养声称规定。增加营养声称的标准语和同义语,增加反式脂肪(酸)“0”声称的

要求和条件,增加部分营养成分按照每420kJ标示的声称条件。

6. 适当调整了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删除对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放置位置的限制,增加能量、膳食纤

维、反式脂肪(酸)等的功能声称用语,修改饱和脂肪、泛酸、镁、铁等的功能声称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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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工


 
标签: 商务服务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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