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问答(三)

   2023-01-31 7230
核心提示:七、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

七、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八、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一是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九、关于不属于本标准管理的标示标签情形

一是散装食品标签;二是在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三是现制现售食品标签。以上情形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十、本标准对生产日期的定义

本标准规定的“生产日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形成*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中“包装日期”、“灌装日期”等术语在本标准中统一为“生产日期”。


十一、如果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是否允许在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

标签标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解或具有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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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工


 
标签: 商务服务 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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