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M机构出UN38.3报告 空运鉴定书

   2023-01-07 990

UN38.3 *新版本(Rev.5)公布以及內容详细介绍

United Nations《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 (Rec o 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 Rev.5版本号已于二零零九年12月31号日公布,其将替代现行标准的版本号Rev据有关信息,一部分国家和地区运送监督机构已刚开始应用该*新版本,但也是有一部分地域将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刚开始实施。在*新版本《试验和标准手册》里边,在其中的第38.3节对于锂金属材料和锂电池的检验规定還是有较为大的修改。与UN38.3的原版本号 Rev对比,*新版本的关键修改內容以下:

1. 针对大中型充电电池及锂电芯的界定有显著的转变:

Rev.4版本号中界定大中型充电电池就是指彻底电池充电情况下阳极氧化累计锂成分超过五百克的充电电池。大中型锂电芯指彻底电池充电时阳极氧化锂成分或锂剂量成分超过12g的锂电芯。

*新版本Rev.5中界定大中型充电电池为总重超过12kg的锂金属材料或锂电池。界定大中型锂电芯指:针对锂金属材料锂电芯,彻底电池充电时阳极氧化锂成分超过12g的锂电芯;针对锂离子电池锂电芯,额定值的泰利斯钟头超过150Wh的锂电芯。

2. 在*新版本Rev.5中取消了原版本号中锂剂量成分的界定。针对锂电池及锂电芯,改成选用额定值泰利斯钟头数据信息来表明,额定值泰利斯钟头界定为充电电池(锂电芯)的短路容量与额定电流的相乘。

3. 与Rev.4版本号对比,*新版本Rev.5中常包括的测试报告及测试标准、判断规范等內容并无转变,但每个测试报告所规定的充电电池或锂电芯总数及情况有较为大的转变,关键以下表所显示:

尽管*新版本对检测试品总数及电池状态都是有较为大的修改,但因为测试报告及方式 等也没有更改,关键的测试步骤都没有更改,故*新版本执行起來,在检测周期时间上不容易有显著转变。



因为现阶段IATA(国际性航空货运研究会)的51版本号DGR标准中,要求了锂电航空货运的必要条件是务必要合乎UN38.3的检测规定,但DGR标准中并沒有表明UN38.3的版本号。我国中国,中国民航总局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制订的《MH/T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尽管引入的UN38.3版本号是Rev.4,但其仅是表明引入了该版本号,在实际的标准详细介绍时都没有表明必须合乎的UN38.3版本号。EBO从此也联络了中国民航总局运送司及民航安全研究中心的有关人员,对UN38.3*新版本的什么时候选用开展了沟通交流,中国民航总局有关人员均表明在*新版本发售的标准下,优先选择依照*新版本开展检测评定。

UN38.3是《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38.3款,通称UN38.3。

为何要申请办理UN38.3-



因手机上、笔记本等含锂池是在运送全过程中存有一定风险,因此北京国际货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做为非危化品运输的充电电池型锂电的操作规范,标准中明确提出每一个种类的原电池反应及充电电池,需检测证实合乎联合国组织危险品运送实验和规范指南》第三部分38.3款,即UN38.3。

一、标准限定

交运的锂电及锂电池组假如合乎以下全部标准可按非约束性物件(非危险物品)运送。假如以下任一标准不能满足,则应按UN3090或UN3091的危险物品清运规定实际操作(见配件)。

(一)、对锂成分的限定

1、针对金属锂或锂铝合金原电池反应,锂成分不可超出1g;针对锂离子电池原电池反应锂剂量成分不超过1.5G。

注:原电池反应亦称作锂电芯。

2、针对金属锂或锂铝合金充电电池,锂总成分不超过3g,针对锂电池锂剂量成分不超过8g。

注:所述“锂成分”就是指锂金属材料或锂铝合金充电电池的阳极氧化上具备的金属锂的量。而针对锂电池,以克为企业的“锂剂量成分”的计算方式是以0.3乘于短路容量的安培钟头。比如:某手机上锂电池的短路容量是800Mah(800mAh钟头),则其“锂剂量成分”为:0.3 X 0.8(安培钟头)=0.24克。

(三)、包裝规定

1、除非是安裝在机器设备中(如安裝在手机、数码相机、无线对讲机、笔记本等),充电电池及原电池反应务必独立包裝防止短路故障,并装于牢固的外包装盒内。

2、除非是安裝在机器设备中,每一个包裝件假如配有超出24个原电池反应或12个充电电池,务必也要考虑下列规定:

1)每一个包裝件务必用标识表明含有锂电及包裝件损坏时要采用的独特对策。

2)每票货务必有任意文档来表明包裝件中配有锂电及包裝件损坏时要采用的独特对策。

3)每一个包裝件务必能承担一切趋向的1.1m的跌落试验, 而不毁坏包裝件内的充电电池或元充电电池,并沒有更改在其中充电电池的部位以致充电电池与充电电池(或原电池反应与原电池反应)相互之间触碰、沒有充电电池自包裝件中露出。

4)除非是锂电安裝在机器设备中,不然每一个包裝件的净重不可超出30kg。

三、承运人检测报告及认同 (一)承运人应出示的检测报告(UN38.3检测及1.两米跌落试验)可由充电电池制造商出示,也可由企业认同的有资质证书的第三方检测组织出示。(二)合乎UN38.3检测规范的检测报告包含以下两一部分: 1、检测結果(见配件) 2、测试代码汇报

(三)UN38.3检测报告是不是符合要求,应由运作标准业务流程规章制度部认同。认同程序流程以下:

1、清运单位将承运人出示的UN38.3检测报告报运作标准业务流程规章制度部;

2、运作标准业务流程规章制度部对检测报告开展评定,随后将反馈意见至清运单位。各航站清运单位应归档运作标准业务流程规章制度部已认同的电池型号。针对这种型号规格的充电电池不用承运人再出示UN38.3检测报告,但承运人应出示的其他文档仍需出示;

3、运作标准业务流程规章制度部下经常性地对所认同的检测报告中的电池型号通告企业全部航站;

注:沒有或未根据UN38.3检测的锂电为原形锂电,在得到起始站我国主管机构的批准后,能够按只限运输机运送,实际规定见DGR中的独特要求A88以及它有关要求。沒有或未得到起始站我国主管机构批准的原形锂电严禁航空件。

锂电类电子设备体型小使用价值高,一般选用航空货运。充分考虑锂电有着火发生爆炸引起飞机事故的风险源,中国民航总局此前向各航空货运企业公布了《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规定各航空货运企业进一步加强锂电航空货运安全性。中国民航总局电文里明确规定,“查验是不是有UN38.3检验达标汇报或资格证书,沒有的不可以清运”。

核心提示:UN38.3 *新版本(Rev.5)公布以及內容详细介绍United Nations《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 (Rec o mmendations on
 
标签: 商务服务 检测服务 检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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