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中,化学物质的注册范围主要包括:
1. 数量≥1吨/年/人的独立存在的物质或配制品中的物质;
2. 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人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
3. 总量>1吨/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预见使用状态下会有意释放的物品中物质(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总量>1吨/年/人,化学品局有理由怀疑会从物品中释放且这种释放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质,化学品局可要求注册。
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物质有:
1. 1吨/年/人的物质
2. 放射性物质
3. 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的,或保税区或保税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 非分离中间体
5. 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
6. 废弃物
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 医药或兽药
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 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 附件V中的物质
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
REACH SVHCs 155项物质-新清单
批次 | 物质名称 | EC No | CAS No. | 性质 | 潜在的使用用途 |
第 十 一 批 | 氯化镉 | 233-296-7 | 致癌性(57a条款); 致突变性(57a条款); 生殖毒性(57c条款); 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而引起关注,与其他特性等同的(57f条款) | 制造照相纸和复写纸的药剂、镉电池,还可用作陶瓷釉彩、合成纤维印染助剂和光学镜子的增光剂。 | |
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IHP) | 271-093-5 | 68515-50-4 | 生殖毒性(57c条款) | 电线电缆,胶皮胶布,手套,鞋子,塑胶制品,食品包装,玩具等。 | |
过硼酸钠 | 231-556-4 | 7632-04-4 | 生殖毒性(57c条款) | 用作消毒剂、杀菌剂、媒染剂、洗涤剂等。 | |
过硼酸钠;过硼酸,钠盐 | ; 234-390-0 | - | 生殖毒性(57c条款) | 氧化剂,漂白剂,医药上用作消毒剂和杀菌剂,也可用作媒染剂、洗涤剂助剂、脱臭剂,电镀液的添加剂,分析试剂,有机合成聚合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