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北京出版物许可证规定

   2022-12-22 690

代办北京出版物许可证规定


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

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核心提示:代办北京出版物许可证规定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
 
标签: 商务服务 公司注册服务 国内公司注册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同类新闻
  • 联系人:李经理
  • 电话:17701344498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海商富中心A座812
  • 手机:17701344498
我们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