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区域公司核名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 申请不冠行政区划企业范围及条件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已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核准登记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总局备案。
三、提交材料
(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