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科技园成立条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一) 股东为1个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低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
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一) 股东为1个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低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三)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