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地名建筑工程公司审批

   2022-08-29 830

无地名建筑工程公司审批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设立时所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提交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核心提示:无地名建筑工程公司审批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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