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部门:上海市旅游局
受理单位: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有效期:3年(可办理延期)
办理时间:(以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窗口受理材料为起始时间):2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公司英文名称
2、公章
3、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原件以供核对,不收取)(租赁期限需在1年或以上)
4、公司的营业设施清单
5、法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6、经理、计调人员简历(需包含:专业、学历、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工作经历:写明工作单位名称、起止年月、职务、职称)及身份证复印件
7、导游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原件(近一个月)、学历、联系地址、联系、邮箱
8、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