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对第三方商家收取的费用已经高达40%(起诉书中另一处地方是45%),其中包括使用亚马逊的订单处理、配送、售后系统(Fulfillment by Amazon,FBA)的费用。理论上第三方商家也可以不用FBA,自己处理订单,但实际上没得选。
第三方商家有82%的销量都来自于亚马逊页面上的“Buy Box”:
很多消费者只会购买Buy Box中的商品,认为进了这个篮子的商品都是经过亚马逊筛选过的好东西,相当于有了亚马逊的背书。
可是消费者不知道的是,亚马逊的确筛选过,但标准却不是质量、价格、销量、评价这些,而是使亚逊的收益大。
第三方商家如果不使用亚马逊的FBA服务,那么商品就一定不会出现在Buy Box里,也就别想有销量了。
所以,第三方商家只能接受亚马逊40%的收费,转身再加在商品价格里。
这样一来,虽然第三方商家在其他平台上没有40%的高费用,但商品价格也必须和亚马逊上的一样高,终导致了全网价格都上涨,消费者要多花钱。
亚马逊对第三方商家说:“你看,因为我的PMFN,你在其他地方能多赚40%呢!”
第三方商家心里只能“呵呵”。
其他地方加起来也就18%的销量,能多赚几个钱?
第三方商家并不想多要这40%,他们可能更希望薄利多销,价格低一点,销量多一点。
在亚马逊PMFN的压制下,第三方商家在其他平台上不能降价。
第三方商家想薄利多销的努力必须以不减少亚马逊的收益为前提。
妙啊,真是妙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