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区域企业名称核名办理时的注意事项
中国与外国不同。国外的企业从一开始“区域归属”的概念就是比较淡化的。所以他们也许不需要对“无区域企业”作出特定的解释,而中国长期以来企业的区域属性过于强烈。
怎样尽快办好无区域核名手续:
☞ 首先确认是否具备无区域核名的基本要求条件
☞ 确定一个可通过的公司名称,准备三个以上
☞ 公司名称不能含有其他含义的字样
☞ 准备投资人的身份信息原件、号码、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 如果公司材料有缺项,要提前备齐,防止一个缺项影响整个核名进度
公司名称设立时的要求
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的目的,但有其他含义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以上三类企业名称需经核准,但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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