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跨省流动的就业人员,有过在多地参保缴费的经历。那么,将来退休后他们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呢?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参保人员的后参保地就是户籍所在地,就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后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但在后参保地缴费已满10年,则在后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三、在后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则转回上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则在户籍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