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
①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商务部+深圳发改委)
鼓励类:基础设施、产能和装备、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能源资源、农业、服务业等方面提出六类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
②企业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商务部+国家发改委)
1、投资金额在三亿美元以上(已取消核准,改为项目实施前向国家发改委直接报备)
2、投资敏感国家和地区(37)
3、投资敏感行业
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国家和地区名单
一、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24国)
不丹、冈比亚、布基纳法索、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斯威士兰、梵蒂冈、帕劳、马绍尔群岛、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图瓦卢、瑙鲁、巴拿马、多米尼加、海地、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巴拉圭、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二、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13国)
朝鲜、伊朗、利比亚、苏丹、索马里、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刚果(金)、几内亚比绍、厄立特里亚、中非、伊拉克、黎巴嫩。
敏感行业:1、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2、跨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3、新闻传媒 4、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对外投资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
1、境内公司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有经营、不得亏损、提供上年度的审计报告)
2、境内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注册资金实缴、提供验资报告、银行资信报告)
(新设或并购)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收购方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章程(合同、协议)
3、境内投资主体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4、证明投资主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并购:外方主体需提供股权架构、财务报表等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尽调报告)
5、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贵司协助提供一下资料:
1)大陆公司和对外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注册资金、主要业务、产品市场分析,用户需求,公司优势)
2)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