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新备案细则下:如何发起成立一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2021-11-20 690

中基协新备案细则下:如何发起成立一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登记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1 私募基金设立原则 基金公司依《公司法》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 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 法人。在公司设立的原则上,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符合《公司法》 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我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 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因此,基金公司的 设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还要在股票发行的交易所在地登 记。 2 私募基金设立要求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 章程;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 私募基金设立条件 编辑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 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 金”字样。 (三)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 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四)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全部为货币形 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五)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 5 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 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 1 亿元;5 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 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六)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 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至少配备 3 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 (八)基金注册机构王先生提示:各地出台的政策不同,望咨询。 合格投资者标准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且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一)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二)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20 万元人民币; (三)近 3 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 30 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五)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六)投资者应当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七)投资者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收入或者资产情况的证明 文件,并应当如实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相关产品: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 私募资质注册




核心提示:中基协新备案细则下:如何发起成立一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条件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同类新闻
  • 联系人:Ida
  • 电话:0755-88988989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绿景红树湾壹号1805
  • 手机:13798307922
我们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