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理清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

   2021-11-06 1070

一、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对“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混淆不清,导致适用法律概念错误,造成企业劳动法律风险。本文旨在区分三者之间的法律概念,为企业日常管理提供便利。


核心提示:一文理清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
 
标签: 青岛人事代理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同类新闻
  • 联系人:朱经理
  • 电话:0532-85651153
  •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7号2号楼24层4室9号
  • 手机:18354268083
我们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