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要求汇总(办理指南)
北上广深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条件及要求汇总(办理指南)
在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一般将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的备案核准,即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国家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
在目前的境外投资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可以分别报送。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备案通知书》后,境内企业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
一、什么是境外投资备案?
境外投资(ODI):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国内企业投资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如果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实行核准管理。
二、为什么要做境外投资备案?
境外投资备案的优势:
资金合法合规出境
资本积累加速度
业务转账成本低
境外投资优先权
境外上市考察点
资金返程有补贴
不备案产生的后果:
法律层面:
1. 投资主体中止或停止实施并处以警告;
2. 提供融资、担保的依法依规处罚;
3. 更现实的后果是外汇进出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