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旅行社公司牌照转让费用

   2021-07-15 670
核心提示: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30万元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20万元现金)。
交纳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2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三)质量保证金的适用范围: (1)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2)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请求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实时效期限为90天,从赔偿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


  (四)质量保证金不适用情形 (1 )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 (2)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的; (3)适用保证金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4)超过规定的时效期限的; (5)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同类新闻
  • 联系人:张传健
  • 电话:13720068017
  • 地址:北京朝阳区国贸建外SOHO西区16号楼2202
  • 手机:13720068017
  • 传真:北京新思路企业服务责任有限公司
我们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