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申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zwfw.miit.gov.cn/site),选择申请许可种类,按照表单填报说明填报申请材料。
待审核通过后,企业再提交与系统申请材料相一致的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需提供的书面材料按封面、目录、省内许可申请公共表单、业务表单顺序装订成册:
1.每项材料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
2.封面和封底使用压纹纸打印;
3.由法人签字盖章的材料均提供原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现场查验;
5.公司章程是加盖工商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及骑缝章的原件;
6.社保证明是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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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内网上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部门向申请者在线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在线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受理部门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类别 |
业务种类名称 |
备注 |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
机房注册地在省内设置 |
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
CDN业务节点仅在省内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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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
省内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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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
省内接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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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
互联网属地管理原则 |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
省内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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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转发业务 |
省内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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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
省内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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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
互联网属地管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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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
省内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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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解析服务业务 |
互联网属地管理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