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微生物及指示菌 在各种水体,特别是污染水体中存在有大量的有机物质,适于各种微生物的生长,因此水体是仅次于土壤的第二种微生物天然培养基。水体中的微生物主要来源于土壤,以及人类的动物的排泄物及污染。水体中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受各种环境条件的制约。 一般认为,水中微生物以革兰氏阴性杆菌占有较大优势。与其他水体相比,河水及溪水中革兰氏阳性菌相对较多,这是因为陆地微生物冲洗污染的缘故。 水体中的致病性微生物一般并不是水中原有微生物,大部分是从外界环境污染而来,特别是人和其它温血动物的粪便污染。水中常见的致病性细菌主要包括:志贺氏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小肠结炎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副溶血性弧菌等。 在实际控制中,对水质卫生质量的评价和控制,是无法对各种可能存在的致病微生物一一进行检测,而一般利用对指示菌的检测和控制,来了解水体是否受到过人畜粪便的污染,是否有肠道病原微生物存在的可能,从而评价水的质量,以保证水质的卫生安全。 目前一般认为大肠菌群是指示水质受粪便污染较好的指示菌。 我国水质控制也采用大肠菌群作为指示菌,GB5749-85《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生活饮用水中大肠菌群每升不得超过3个。 在某些情况下,水体中的细菌总数也可指示水体受粪便等污染物污染的情况。这里的细菌总数其实是指营养琼脂培养后形成的菌落总数。目前对于控制饮用水的卫生质量,除采用大肠菌群等指标外,一般还采用细菌总数这个指标。我国GB5749-85《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生活饮用水细菌总数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个。
1、各级人民的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当地人民的要求制定和颁布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 防治管理规定。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地方环境部门会同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位置划定和管理办法,由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级人民共同商定并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
3、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部门应结合各自的职责,对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污染 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除了上海市、宁夏自治区和长沙等44个城市的分管市长没有到会外,228个地级市的分管市长以及长江经济带分管县长均到会,原因是这些地方还未完成水源地违法问题清理。
养殖水体透明度表示光线透入池塘池水深浅的程度,单位用厘米表示,它是池塘池水质量好差的重要标志,与养殖鱼虾类产量的高低密切相关,且直接影响浮游生物的数量。透明度的大小通常由池水中浮游生物的多少决定,可以大致表示池水的肥度。